一、申請人資格
- 參與經銷商遴選之申請人,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非屬公務員服務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工友管理要點或其他軍公教進用人員法令相關規定之適用對象。
三、 未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
四、 曾犯偽造文書、偽造貨幣、偽造有價證券、侵占、詐欺、背信、賭博或妨害電腦使用罪,經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判決確定者,經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逾十年者。亦即民國102年5月26日(含)後無前列之犯罪紀錄。
五、 成年、有行為能力,且未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曾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者,其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均已撤銷;成年係指報名截止日前年滿18歲。亦即民國94 年5月26日(含)前出生。
六、 未曾從事或涉及違反誠實信用或其他不正當之活動,顯示其不適合擔任經銷商者。
七、 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具體育運動專業知識並通過發行機構舉辦之評定者(詳見附錄二)。 2. 於運動彩券發行期間曾為運動彩券經銷商。
八、 為落實社區經營與提高遴選之公平性,須於報名截止日前,在戶籍所在地所屬本公司規劃之分區內,設籍屆滿4個月(同一分區內遷移戶籍者亦屬之)。未於同一分區內設籍滿4個月者,得於前一設籍屆滿4個月之戶籍所在地所屬分區內報名申請。以「第三屆運動彩券經銷商遴選及管理要點」之績優退役運動員方案申請擔任經銷商者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可自行選擇銷售處所所屬分區。
九、 其他由本公司或台灣運彩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公告之事實或行為。同一申請人不得重複申請,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全部申請資格;獲選為運動彩券經銷商後始發現者,立即取消其運動彩券經銷商資格。
二、申請人報名資料
申請人報名時,應檢附下列各項文件。繳交時程,詳見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另行公告之各梯次遴選簡章。
- 申請人身分證及駕照或健保卡影本。
- 非屬公務員服務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工友管理要點及其他軍公教進用人員法令規定適用對象之聲明書。
- 未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或曾受監護宣告、輔助宣告,其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均已撤銷之聲明書。
- 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公告所定期限內請領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 具體育運動專業知識者,依運動彩券經銷商體育運動專業知識認定標準認定具運動專業知識之證明文件;以績優退役運動員方案之運動員資格申請者,另檢附取得績優退役運動員方案之運動員資格之證明文件。
- 曾為運動彩券經銷商者,其經銷證影本或其他曾任經銷商之證明文件。
- 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公告所定期限內請領之個人戶籍謄本。
- 其他由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公告應檢附之文件、資料。
三、遴選作業
- 經銷商之遴選及建置,由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依市場、設備、人口等情況分梯次分區進行。每梯次遴選程序,由組成之遴選委員會監督遴選執行,並以公開之方式辦理。第一梯次遴選,全國共分三十三區,經核定為正取2000位,備取2000位,合計四千位運動彩券經銷商;符合資格條件之申請人超過核定之正取經銷商人數時,以統一公開抽籤方式決定。各分區範圍及建置數量,由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另行訂定並公告之。
四、以績優退役運動員方案之運動員資格申請參與經銷商遴選者,其開放名額、申請時間及其他相關規定如下:
(一)申請人為特優、優秀、身心障礙運動選手者,其名額不受限制;申請時間,以「即報即上」之原則辦理。(二)申請人為優良、達標或參賽運動選手者,第一梯次遴選名額開放四百位,其後每年增加五十位,並以六百位為限。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依市場情況分梯次開放申請,每梯次開放申請人數及時間,另行訂定並公告之。符合條件之申請者超過每梯次開放申請人數時,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正取經銷商及備取經銷商;該備取經銷商並不得要求再參與前點經銷商遴選。
(三)申請人得自行選擇銷售處所之分區;申請人成為經銷商後,除經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書面同意者外,不得變更其銷售處所之分區。
(四)經遴選合格成為經銷商後,因故遭取消或自行放棄經銷商資格後,不得再以績優退役運動員方案之運動員資格,參與經銷商申請。
五、銷售處所與申請經銷商資格遴選時之分區,應屬同一分區;經遴選成為經銷商後,除本要點另有規定或經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書面同意者外,不得變更其銷售處所所屬分區。
銷售處所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有公眾可自由出入之固定處所
(二)位於六公尺以上巷道的一樓店面,面寬至少二公尺以上,且合法登記之可使用空間至少八坪(若為直轄市則為六坪)以上,並足以配合放置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提供之投注設備及指定之販售設備。但經營與零售、運動、餐飲及娛樂相關等產業,且經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距小學、國民中學或高級中等學校之大門口中心點直線距離一百公尺以上。
(四)基本通信及通訊設備能到達處。
(五)不得占用巷道、騎樓或任何公共空間。
銷售處所符合以下情況之一,得不受前項第2款限制:
(一)銷售處所之所有權人為經銷商本人、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
(二)一百零三年至一百十二年間,曾為運動彩券經銷商之銷售處所。
(三)經本公司或受委託機構核准。
星城online, 星城, 博奕, 博奕遊戲, 線上博奕, 電子遊戲, 通博娛樂, 通博, 老虎機, 拉霸, 水果盤, 球版, 球板, 現金版, 現金板, 運動分析, 現金網, hoya娛樂城, GB娛樂城, 皇驛娛樂城, 神來也, 娛樂城, 老子有錢, 滿貫大亨, 沙龍百家樂, 百家樂技巧, 真人百家樂, DG百家樂, 百家樂, 娛樂城, 通博娛樂, 通博娛樂城, 通博, 滿貫大亨, 捕魚機, i88, i88官網, 大發網, 運動彩券, 威力彩, 六合彩, 168大發網, 金合發, 好野娛樂城, 財神娛樂城, 金合發娛樂城, 台灣娛樂城, 娛樂城推薦, 體育投注, 北京賽車, 玩運彩, 玩運彩官網, i88官網, 博馬娛樂城, I88娛樂城, 鑫展娛樂城, 拉斯維加斯娛樂城,